企业IPR十条军规详解
IP之声
2020.10.23 15:13发布于企业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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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PR第一条:IPR首先是法务,需具备法律思维

早在2010年,笔者的朋友智财黑马曾在思博论坛上发起过一个投票——你所在企业的专利部门隶属于哪一个Function?投票结果显示,专利部门属于研发系统的占到了46.13%,属于法务系统的占到了19.25,其余的1/3则分属于其他各个不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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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财黑马在思博论坛上发起的投票截图

其实引用这个投票数据我想说的是,作为企业IPR,不管我们是负责专利、商标还是版权业务,也不管我们具体是处理申请、诉讼还是运营事务,我们首先应该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司法务人员,并且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

我们知道,公司法务人员是指受聘于公司、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负责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对应地,企业IPR,则应当是指受聘于公司、具有丰富IP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负责处理IP相关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之所以要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司法务人员,首先是要让企业IPR们对自身岗位对IP法律知识方面的要求、以及IPR的岗位职责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不至于在日后的工作中“跑偏”。企业IPR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扮演多种角色,比如在做某项技术的专利挖掘或者科技情报的搜集时充当研发人员或技术人员,在为公司某款新产品起名或策划时充当产品人员或品牌人员,在为公司的产品做竞品调研或侵权监控的时候充当市场人员或销售人员,等等。但IPR们一定不能忘记自己本质上还是一名法务——一名IP法务。在企业中,我们应当是最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人,所以需要我们去引导企业中其他部门的同事在各种知识产权的规则和规制下来开展业务。

之所以要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司法务人员,另一个原因是希望企业IPR们在工作中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所谓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特定的一种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位普通人看到钟表不走了,可能会说“这只钟表坏了”,但一位法律人看到钟表不走了,只会说“这只表不走了”,绝不会说“这只表坏了”。这就是普通人与法律人思维的不同。总结来说,具备法律思维的人做事严谨谨慎、中正稳重、逻辑清晰、理性客观、追求程序正义、注重事实判断、观点结论明确。

所以,我们企业IPR在处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时也应当具备以上的法律思维,尊重事实、保持理性、做企业坚实可靠的后盾。

这里我还想插播一条推荐信息,推荐一本由北知院前法官陈志兴老师今年写的实务新书,叫《读懂法官思维:知识产权司法实务与案例解析》,相信大家看了后对理解和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一定会有所帮助。

企业IPR第二条:IPR应站在业务的角度看问题

上面第一条已经提到了,企业IPR是具有丰富IP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在企业内负责处理IP相关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而且IPR应当具备法律思维。那么,这第二条为什么又让IPR站在“业务”的角度看问题呢?是不是和第一条的要求冲突了呢?其实并没有。

上面第一条强调的是企业IPR的职能专业性和思维严谨性,而第二条要强调的是企业IPR的业务适应性和处事灵活性。企业IPR并不是法律和正义的化身,我们首先是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服务的对象是企业,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理应是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因此,企业IPR对IP法律法规的运用应当以谋求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是其第一要务,而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都将直接依赖于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在企业里,业务高于一切,当然也高于知识产权。因此,在这样的企业环境和发展压力下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我们不得不执行“一切以业务为目的”的原则。

那么什么叫站在业务的角度看问题呢?比如,有的时候为了能让潜在投资者或股民更有信心,从而提升公司的估值,或顺利地拿到融资,企业IPR需要从更商业化的角度去布局和申请知识产权,有时甚至需要刻意地更改专利和软著的主题名称以“迎合”企业的商业目的。

又如,在某项业务开展的风险考量上,企业IPR眼中不能只看到各种IP风险,而不综合考虑业务开展所能带来的预计收益上。事实上,任何业务的开展本身就是“收益”与“风险”的博弈,作为企业中的“专业人士”,企业IPR们不应当为专业而专业,而应该为商业而专业,力争做一名很懂业务的专业人士。

也就是说,企业IPR不仅要具备法律思维,还应当懂得业务逻辑,法律思维应当严谨但不应刻板,应当理性但更应接地气。

企业IPR第三条:IPR要有体系管理思维

所谓体系管理思维,是一种整合全局业务流的思维,通过适当地分解工作内容,梳理工作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搭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框架,来保障工作持续高效运行,创造价值。

IPR日常工作中的事务是非常零散的,一会儿注册个商标,一会儿挖掘个专利,一会儿又要惦记着各种期限和费用,就这个话题,我还专门写过一篇小文《一个企业IPR的日常》,曾发表在我的微信公众号上。

既然IPR手头的工作又繁杂又琐碎,那么很有必要用体系管理的思维去梳理,也就是要搭建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好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梳理各项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各项工作能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不至于每天都把自己忙成一条“八爪鱼”。

企业IPR第四条:IPR的理想人才模型——π型人才

π型人才,是指至少拥有两项专业技能,并能将多门知识融会贯通的高级复合型人才。π下面的两竖指两项专业技能,上面的一横指多项通用技能。

具体到IP领域,一个π型的IPR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IPR应当具备的第一项专业技能是IP实务技能,可以是专利、商标、版权中的其中一类IP的全科实务技能。具备了第一项专业技能可以让IPR在企业内安身立命。

其次,IPR应当具备的第二项专业技能可以是法律、技术、外语技能中的其中一项。具备了第二项专业技能可以让IPR在企业内如鱼得水。

最后,IPR还应当具备多项通用技能,包括(项目、团队)管理技能、沟通技能、跨部门协作技能等。具备了以上多项通用技能则可以让IPR在企业内如虎添翼。

企业IPR第五条:IPR的三板斧:确权、用权、维权

马云曾在湖畔大学上分享过他的战略三板斧:其中上三板斧是:使命、愿景、价值观;下三板斧是:人才、组织、KPI。

作为企业IPR,我认为也有三板斧,那就是:确权、用权、维权。这是企业IPR的三大核心工作,也是最能体现企业IPR价值的地方。

所谓确权,就是确认权利,具体的工作包括:专利的申请、答复、授权以及无效宣告阶段的修改与答辩等;商标的注册、驳回复审、异议答辩、无效答辩、撤销答辩等;版权的登记等。

所谓用权,就是使用权利,具体的工作包括:专利的实施、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转让等;商标的规范使用、许可、金融化运作、转让等;版权的运营等。

所谓维权,就是维护权利,具体的工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侵权监控及维权处理,其中,监控的途径和维权的手段都是值得每个IPR根据自身企业的情况以及所在行业的特点去不断拓展和挖掘的,比如监控途径包括线上监控和线下监控,市场部门监控和IP部门监控等;维权途径包括工商、行政投诉、第三方平台投诉、发侵权警告函、法院起诉、调解谈判等。

企业IPR第六条:IPR的首要任务是预防风险、识别风险并应对风险

关于这一条,我曾经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分享过一个原创的PPT课件,就叫做《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实务》,里面详细介绍了专利风险的分类、专利风险的识别以及专利风险的应对,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我就不在此处展开了。

另外,如果需要更深入、更全面地掌握企业中的专利风险管理方法,我推荐大家看一看王晋刚老师的一本书,叫做《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手册》,里面关于企业IPR所能遇到的专利相关风险介绍得那是相当详细了。

当然,作为企业IPR,不仅仅是要管理专利风险,还要管理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风险,并且要把管理IP风险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因为只有先管控好企业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包括IP风险在内的各种法律风险(“坑”),才谈得上企业的长久生存和业务的稳定发展。

企业IPR第七条:企业IP工作的长期目标是助推企业发展,底线是不拖企业后腿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目前能真正做到利用IP工作助推企业发展的公司并不多,比较典型但并不普适的企业有高通、微软、爱立信、朗科、华为等。基本上,如果一个企业能把自己的专利纳入到行业技术标准中去成为SEP的话,就可以说达到了“助推企业发展”这个长期目标了。当然,如果一个企业的IP能够帮助该企业抢夺、占据、甚至垄断市场,那么该企业的IP工作也可以说是达成“助推企业发展”的目标了。

然而,IP工作“不拖企业后腿”的底线还是在市场上被屡屡突破。这当中,后腿被拖得最严重的情形当属企业IPO因IP而受阻,这样的例子在新闻中已经屡见不鲜了,其中暴露出来的IP问题包括专利纠纷、商标纠纷、版权纠纷、专利信息披露不实、专利权属不清晰等。此外,因IP工作不利而拖的企业后腿还有:新产品上市受阻、国际展会上展台被查封、数千万研发投入打水漂、跨国收购项目被坑等等。

可见,企业IP工作中的“坑”并不少,企业IPR们只有时刻保持警惕、保持小心翼翼,在日常工作中做足功课,做好IP的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才能避开那些“坑”,守住IP工作的底线,并一步步地实现“助推企业发展”的长期目标!

企业IPR第八条:企业IP工作需“高处着眼、低处着手”

个人认为,要真正做好企业IP工作,IPR需要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具备一定的高度、宽度和深度。所谓高度,是指IPR的站位和格局,即该IPR能否站在企业管理层甚至企业最高管理者的位置上去思考企业IP工作的规划和开展,是否有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视野,即是否能站在IP国际竞争的高度来部署自己企业的IP工作;所谓宽度,是指IPR的实务和管理技能所能延及的范围,即该IPR的专业边界,一个有宽度的专业边界可能涉及了上面提到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申请、诉讼、运营、涉外等;所谓深度,是指IPR对自己专业领域的精深程度,像上面第四条提到的π型人才,要求IPR至少在两项专业技能上具有一定的深度。

说回到“高处着眼、低处着手”,其实这一条想表达的是企业IPR在规划企业IP工作时,首先应当有较高的站位和格局,要站在高处看问题;其次,在具体处理IP事务时,又要从低处着手,脚踏实地地从最细微的地方开始,因为所有IP事务都属于法律事务范畴,或繁琐或复杂或严谨,所以细节往往能决定成败。

企业IPR第九条:企业IP管理的本质是风险管理

这一条与上面第六条有异曲同工之处,主要强调的还是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实务》这个PPT课件中,我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PMS)自上而下划分成了四个等级层次,分别为战略层、体系层、实务层和基础层。如下图所示,在战略层,主要涉及到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方针和规划;在体系层,主要涉及到企业知识产权的各种制度和流程;在实务层,主要涉及到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权利管理;在基础层,主要是将风险管理和权利管理展开,如风险的监控、识别与应对,以及权利的创造、获取、维护与运用。

事实上,在IP权利管理中,也就是在IP权利的创造、获取、维护、运用的各个阶段管理中,其管理核心也是对IP相关风险的管控。例如,在权利创造阶段,我们要管控重复研发风险、研发偏航风险、成果流失风险、保护不当风险等;在权利获取阶段,我们要管控IP不授权风险、IP低质量风险、商业秘密泄露风险、权属不清风险、IP估值不当风险、职务成果纠纷风险等;在权利维护阶段 ,我们要管控权利被侵权风险、权利失效风险、IP价值分级不当风险、IP信息披露不实风险等;在权利运用阶段,我们要管控权利不稳定风险、权利被无效风险、自由实施障碍风险等。

所以说,企业IP管理的本质是对各种风险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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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四个等级层次

企业IPR第十条:IP作为企业重要资产,与人才一样,越用越升值,越放越贬值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有数据表明,在企业尤其是创新驱动型企业中,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不少企业已经占到80%以上。

IP作为企业重要资产,与人才、厂房、机器设备等企业其他资产一样,需要通过各种“使用方式”来体现其价值,如果像名画一样被束之高阁,则只会沦为一堆积满灰尘的废纸。

对IP资产的使用方式也可以体现企业IPR的能力和价值。事实上,企业IPR的一部分价值就是间接通过IP资产在企业中发挥出来的价值所决定的。IP资产的使用方式有很多,有保守型的,如质押贷款、技术入股、品牌联营、专利联盟等,也有激进型的,如诉讼维权、许可要约等。

当然,如果要最大价值化地使用企业IP资产,前提是要对企业现有的IP资产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企业IPR可通过IP资产盘点的方式先对企业知识产权做一个系统的梳理,当对企业IP资产做好分类梳理和分级管理后,就可以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IP资产进行不同手段的使用和运营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wxEsQq2mxhStvJOiq_w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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